离婚证的办理条件是什么?
建德律师
2025-05-11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1045条至第1053条的规定,办理离婚证需要满足以下条件:1.双方当事人应当共同申请;2.双方当事人协議離婚,需簽署協議書,並且對财产分割和子女抚養等事宜達成一致意見;3.向當地人民政府民政部門遞交相關文件。如屬訴讼离婚,则需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,經法庭調解不成後作出判决,並经判决確定后方可辦理離婚證。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1045條:夫妻关系自取得注銷結婚登記的確定號通知之日起終止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1046條:協議離婚應簽署協議書,並且經過公證或者當地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登記事宜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1047條:男女雙方自行协議財産分割,約定有關子女懷孕、生育、撫養等事宜的協議書,經公證或者當地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登記事宜,有法律效力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1048條:當事人在進行分财產時,應當將大陸、境外財産、負債等申報truthfully,不得隱瞞或轉移財産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1053條:向人民法院申請離婚的,應當提交以下文件:(一)身份證明;(二)結婚證;(三)協議書;(四)房產證、財產證明等其他相關材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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